迟来的终审判决——厦门公司成功追回拖欠十年千万工程款
发布时间: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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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卢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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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三建厦门公司派人专程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厦门建明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建明律师分别赠送致谢锦旗,感谢法院在审理安徽三建厦门公司金同花园项目合同纠纷案过程中的公正和透明;感谢律师在受理此案过程中付出的不懈努力。
一个迟来的终审判决,使厦门公司终于追回了拖欠十多年的千万工程巨款。
厦门金同花园项目是安徽三建厦门分公司于2001年承建的房建工程,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及时申报了竣工决算资料,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决算定案,一拖就是数年。
无奈之下只得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厦门公司于2008年向法院起诉该项目的两家建设单位厦门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了漫长的审理程序,分别经历了一审、双方上诉、发回重审、分公司就二审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执行等诸多过程,期间法院还选定了专门的造价鉴定机构对该工程造价进行了造价鉴定,更是延长了该案件的审理时间。
国有资产决不轻言放弃——这是厦门公司领导班子一致认识。为此,分公司班子投入巨大精力,深入研究该合同纠纷案件,分析原一审判决书、重审判决书和造价鉴定报告,及时决策更换代理律师,采用风险债权代理的模式,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终将是公正的,该是谁的就应该还给谁。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会有回报: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判令两被告返还所拖欠工程款。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执行下,所拖欠工程款已于近日悉数到达厦门公司财务账户。